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万州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高德娱乐地址/焊接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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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乡(民族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各镇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为全面推进我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升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0〕19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1〕22号)精神,以及相关考核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我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应遵循社会化运营原则,以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热情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的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确保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健康、持续运行。

  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采取“中心带站”,实行“托管、指导、补缺”运营模式。养老服务中心全部由养老服务公司运营。不能独立运行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交由所在镇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营;运营效果较好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由所在镇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指导运行;运营项目不全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由所在镇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补缺项目运行。镇乡街道要结合各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真实的情况,指导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委托、指导、补缺”三种方式之一带动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并签订带动运营协议。

  (一)社区养老服务。各中心、站应无偿或低偿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几类社区养老服务:节日活动。依托元旦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集体老年活动;老年课堂。开展绘画、书法、棋牌、声乐、舞蹈、手工、健身康复、健康讲座、家庭照护者培训、常用知识普及等课程;生活协助服务。提供代购、代领、代缴、代办、温情关怀、心理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康复护理服务。链接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及社会医疗资源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健康监测、康复辅助训练、按摩保健、用药提醒等服务;健康体检。链接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及社会医疗资源开展集中体检活动;其他社区养老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各中心、站应根据服务项目按照无偿或低于市场价的普惠性价格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几类居家养老服务。原则上各中心、站各自负责所在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政府购买的普惠性、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助餐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站设置老年食堂,为各类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相关工作人员需办理健康证,负责制作老年餐的中心、站需依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留样制度;助浴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站设置助浴点,采取定点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助浴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关爱制度,重点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低保老年人、残疾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留守老年人、空巢或独居老年人等重点老年人定期上门关爱,每周电话查访。

  (三)托养服务。各中心(每个中心至少20张床位)和有条件的站应按照低于市场价的普惠性价格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托等托养服务。开展托养服务的中心和站应依法进行养老机构备案,托养服务标准按照《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执行,应做好老年人健康情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原则上托养服务仅面向本辖区老年人(本人或直系亲属户籍在本辖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辖区有住房),在床位入住率超过80%时采取轮候制入住,每位老年人连续入住时间不超过6个月;有长期托养需求的老年人,由中心根据其身体情况和养老需求推荐入住其他提供长期托养服务的养老机构。

  (四)特色养老服务。各中心、站依据自己服务特色和辖区内老年人需求,开展不仅限于以下几类的特色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点,提供康复辅具体验和租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包。探索开发面向社会老年人的低偿居家养老服务包,提供上门护理、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庭照护者培训。组织辖区内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共同生活的亲属开展包括健康评估、生活护理、饮食护理等内容的家庭照护者培训课程;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设立适老化改造咨询点,推广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链接相关资源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适老化设计和改造服务。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探索利用中心专业医养资源,将专业照护服务通过智能照护系统延伸至老年人家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上门家庭护理服务。

  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需明确服务项目、服务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相关工作人员资质并在醒目位置做公开公示,服务内容可结合各地实际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一)时间。已挂牌的“老年人助餐点”即日起开展助餐服务试营业,4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4月30日前,14个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定要按照“托管、指导、补缺”的“中心带站”运营模式签署协议,开展运营。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万州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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